2018第二季度重慶忠縣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招139人】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普高、初中、小學一、小學二的語文、數學和英語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崗位學科知識,其余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
公共科目及專業(yè)科目均采用客觀性命題,用2B鉛筆作答。
(2)筆試時間初定于2018年6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測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忠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zhongxian.gov.cn/main/index.shtml)網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2.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詳見《一覽表》),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各面試考官評判理由、評定分數,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因考生通訊工具不暢而未接到通知或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總成績
公開招聘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yè)科目(崗位學科知識)成績×30%+面試成績×40%
成績及相關事項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與招聘有關的事項,在忠縣人民政府網上發(fā)布和按相關規(guī)定期限公示。
(五)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在確定體檢人選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zhí))業(yè)資格、筆試成績、專業(yè)知識(崗位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則由忠縣人力社保局和教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并結合崗位和行業(yè)的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等相關規(guī)定。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guī)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渝人社發(fā)〔2016〕281號)等規(guī)定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疾旌蛨竺Y格條件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zhèn)巍?/p>
(七)擇崗
考生按照報考的類型及崗位,依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崗位。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專業(yè)科目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實行高者優(yōu)先選擇。選擇聘用單位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
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忠縣人民政府網同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以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fā)布之日起算)。公示內容包括發(fā)布簡章地址和時間,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畢業(yè)時間、準考證號、總成績、擬招聘單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聘用關系,按照相關政策和本《簡章》規(guī)定,確定擬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明確擬聘人員與擬聘單位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正式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為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yè)對應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相應學科對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自愿在本縣教育系統服務滿5年及以上(含試用期)。未滿規(guī)定服務期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按合同約定繳納培訓費及違約金。
本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若出現缺額情形,均不進行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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