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貴州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招聘醫(yī)療崗公告【招53人】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考試時間相同的其他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11月3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特別提醒: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必須使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表》,資格復審期間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再次開放《報名表》打印功能。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將無法打印]。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所報考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人社部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事業(yè)單位招聘欄目”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公布每個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7:00。
1.資格初審在各縣(市)人社部門(州屬單位由其主管部門,下同)統(tǒng)籌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表》后48小時內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6年10月26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并已交費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可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州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以及使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申請,經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后交由州修改。
3.2016年10月26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10月27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在2016年10月28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特別提醒:為避免網絡波動影響,各位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務必提前繳費]。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考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間[特別提醒: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和筆試考試時間之間為應對系統(tǒng)故障問題的緩沖時間。非網上報名系統(tǒng)故障問題,不延長《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妥善保存]。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6.少數民族語言測試。報考定向招聘少數民族考生的民族鄉(xiāng)鎮(zhèn)崗位(或需要先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測試的崗位)須先進行報考職位要求的民族語言(以《職位一覽表》要求的語言為準)測試,測試在筆試前進行,時間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人社部門另行通知(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測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確認為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方具備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測試不合格或不參加測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少數民族語言測試辦法由縣(市)人社部門商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四、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先面試后筆試的崗位參照本《實施方案》執(zhí)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為100分。
3.部分招聘崗位采取先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后進行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崗位詳見崗位一覽表。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1.筆試考試科目
報考管理崗位的,考試內容一般為《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
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的,考試內容一般為《專業(yè)知識》(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需必備專業(yè)知識)。
具體筆試考試科目詳見職位表。
筆試考試工作由各級人社部門(州屬單位由主管部門,下同)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筆試考試時間
筆試考試時間安排在2016年11月12日下午,考試地點為報考單位所在縣(市)。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直接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除外)。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yè)測試)前對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先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后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面試(專業(yè)測試)前由相關部門通知考生先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各相關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指導下開展,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請留意各指定網站公告(見附件)。
(一)資格復審對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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